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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越往后哈利越听不懂,他发现德拉科并非冷若冰霜,不健谈,相反,他谈起自己擅长、热爱的领域还是相当眉飞色舞、喜形于色的。只是后面德拉科谈起自己研究的神经退行性疾病,越讲越高深,哈利听得云遮雾罩,只得告诉他自己只有高中文化水平。

“哦、哦!”德拉科相当吃惊,“对不起,我不知道……”

“没事。”哈利说,“人们总是习惯性以为作家就一定有很高学历,却忘了阿加莎几乎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但写出了那样的传世之作。”

“我没有那样说,哈利!”德拉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切换了称呼,从冷冰冰的“波特先生”,到几乎脱口而出的“哈利”。他为自己的迟钝而懊恼万分,哈利显然对这个话题很敏感,他为什么非要哪壶不开提哪壶呢?

他求助般环顾四周,找着救命稻草,有了……

“您能给我签个名吗,波特先生?实际上,我是您的粉丝。”眼看哈利的眉毛越扬越高,他忙抽出书架上那本《悖论邮局》,“我本科的时候看过这本小说。一看就入了迷,手不释卷,如痴如醉,走到哪里都在看。吃饭、上卫生间的时候也看。”

“噢是吗?”哈利一下来了兴致,《悖论邮局》不仅是他的处女作,也是他到目前为止最满意的一本书,“我假设你看到了最后的反转你还喜欢吉尔斯吗?”

“啊,当然。”德拉科很快想起那本书的剧情,“虽然吉尔斯肯定不是什么世俗意义上的好人,但我觉得在书中塑造一个自私、有弱点的圆形人物才更饱满。他绝不是扁平的、非黑即白的,他在别人的钢笔里安装窃听器,拦截信件,他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做法是极度自私的……”

哈利两眼放光,激动得都要跳起来握住他的手了:“对!对!就是这样!伙计,你懂我。”

他抓过书桌上的钢笔,在扉页盖有出版社限定金漆印章的下面,龙飞凤舞地签上自己的笔名。

临走前,他给德拉科塞了一大堆吃的,外加两本仿古牛皮封面的特制典藏版《悖论邮局》。

哈利一边跟德拉科接触,从他身上汲取着源源不断的灵感,一边着手开始创作他的新书《谁杀死了我的邻居》。毫无疑问,德拉科是男主角塞拉斯·布莱克索恩的原型,而他,则是书中被害者的原型。哈利搓手杜撰着自己的死法,悲剧色彩越来越浓。他自身的投射死在男主角布莱克索恩手上,而他却觉得兴奋极了。

然而创作不会那么安稳,也不是他仅仅有一间自己的屋子,不被打扰就够的。他不可能一辈子光靠一本书过活,《悖论邮局》并不火,只是冷门圈子的小众作品,靠它的版税和稿费,只够哈利每个月勉强吃得起饭,并不够他在伦敦租房。

他每天早上九点到下午四点写作,其余时间打零工,不可谓不自律。有天早上,德拉科出门去学校上课前,特意提醒了他,电梯昨天夜里坏了,在维修,让哈利走楼梯。哈利当时醉心于创作,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就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

那天晚上,他回公寓时,下意识走到电梯旁边。发现电梯用黄色的路障和警用胶带围起来了,顿觉吃惊。地上有一滩水,旁边竖着一块牌子,写着:“易滑倒,请小心慢行。”那滩水映照着哈利深深思考的碧眸,这里出了什么事?为什么像有人(肯定不是保洁员)反复地拖过地?

他沿着楼梯慢慢走上去。这座公寓很有些年头了,上世纪80年代的。平时大家都坐电梯,很少有人走楼梯。步梯的灯大多数都坏了,无人检修,楼道里一片黑暗寂静。

哈利用自己的手机照明,看到楼梯上有一行星星点点的血迹,沿着台阶而上。血迹越来越淡,直到最后只剩下一条猩红色的划痕。那血痕像个张牙舞爪的杀人狂魔留下的宣言,又像西餐摆盘时大厨用番茄酱画的点睛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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