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全本小说】地址:2bqb.com
再也容不下其他人的光与影。
时隔多年,我再一次从他的眼里,看到了我的影子。
楚歌似乎,还爱着我。
我一下子不自在起来,仿佛从天堂坠落,掉进无边无底的黑色地狱,怎么也爬不起来。
怎么办,楚歌还爱着我?
那坞的声音突然又冒出来:“楚歌似乎情意未变,很长情呢。”
我有揍那坞一顿的冲动,几秒前凭空消失的人现在又出现在你的身边,而且若无其事的说着你最不愿意挑明说开的事。
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楚歌情深义重,我很早以前还知道,楚歌很长情。
那坞说:“趁着你刚才和楚歌眉来眼去的空档,我已经向四牛打探清楚,楚歌这次回来就不走了,他从美国回来,现在在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属国家政、府机构]上层管理,好羡慕,不止当官,还和钱打交道,多少人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梦想他轻而易举就做到了,拉风!”
嗯,他做到了,带着事业回归,可那与我何干?
那坞凑过脸问:“郎骑‘宝’马來,竹马弄青梅,这次青梅买不买单啊?”
那坞的造句让我想起了高中时代初闻楚歌在悠扬的广播里念着:“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千里,两小无嫌猜……”
好像那诗还萦绕在耳边,久久挥散不去,那阵清脆,直灌心底。
“对了,你结婚了来着,现在是不是心猿意马后悔了?其实要我来说,趁你和他现在感情不深,也没有小孩,离了改嫁楚歌吧。”
司肀……
对啊,我已经结婚了,现在不是七年前了,我已嫁作人妇,楚歌再怎么样,也该放弃了,我怎么会忘记这个转折。
后悔么?
我选择司肀,是因为我知道,司肀对我没有感情。
我需要的,是一个对我没有感情的人,这样,他在我身边,才不会受伤。
至于楚歌,有一种喜欢,叫做不靠近。
我摇摇头,不后悔。
司肀不如楚歌阳光,不如楚歌成稳,甚至不如楚歌有钱,可他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站出来给了我一个家,虽然我也不知道这个家的尽头在哪。
我是感激他的,他能把我从那个残破不堪的家里拉出来,他愿意娶我这样一个女人,不管以后会如何,我不后悔。
因那坞的关系,四牛哥端来两杯鸡尾酒,他邪魅一笑:“两杯粉红心事,这里最棒的调酒师调的,要、乐、天、喔,要happy喔~”
我端起喝了一口,味道和司肀第一次为我调制的粉红心事十分相似,我分不出来是不是所有的粉红心事都是这个味道,但是我喝着很棒,也许那个最棒的调酒师就是司肀吧。
其实,若是能找司肀这样的一个伴,把这一生安稳的过完也是不错的。
司肀的其他优点我确实不清楚,但他很英俊,他会调酒,他会做饭,就凭着他会做饭,便已经是最大的优点,因为我不会啊。
而关于司肀,我不对劲。
从遇见他那时开始,就不对劲。
那坞在我耳边低语:“不管你现在想着谁,我觉得我有必要告诉你,你现在的笑容很荡漾。”
荡漾?
丫的居然用这个词来形容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