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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第2页)

苏亦欢暂时按下疑惑,一张张照片划过去。

她的“书包”是某奢侈品牌的定制款,很好认,因为上面的印花是她自己选的英文字母和蝴蝶图案——“syh”,从制作到她拿到手里,需要近一年的时间。

“书包是我的。里面的东西缺没缺,我不好说。”包里的东西也不多,就是一些化妆品和零零碎碎的小东西,手机也在里面,只不过都泡水了,用不了了。

“不好说?”

“我记忆力不太好,平时都是随手从柜子里拿出来就用,哪里会记得自己往包里放了什么?”苏亦欢也很无辜。

程彻犯了难,他原本以为苏亦欢会说她丢了校徽什么的,现在她说她记不起来,也不好诱导性地提问。

“不过倒是多了一个东西。”苏亦欢指着照片里的小支护手霜,“我从来不用这个牌子的护手霜,而且它是试用装,我只用正装。”

沈青昀顺着她的手指看向屏幕里的照片,这护手霜也是个奢侈品牌。

“为什么?”

对方的提问十分真诚,似乎以为她不用这个牌子是有什么特别的说法。

但苏亦欢的答案很简单。

“因为我讨厌的人喜欢用这个牌子。”某个虐文世界的男主酷爱用这个牌子的香水,以至于后来苏亦欢一闻到那个味道就忍不住想吐。

沈青昀沉默。

她的行为……完全不能按常理推断。

苏亦欢撑着脑袋,看一向聪明的沈警官气结,忍不住笑意,学着沈警官昨天的样子,顺着他们的对话进行推理:

“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书包是在我被推进海里之前。也就是说,有人在我丢失书包之后,打开了我的书包,往里面放了一只试用装护手霜。

“一般来说,捡了别人包,有两种心理,一种是还给失主,一种是留作自用,其中自用也包括卖掉。但是这人还往里面放了护手霜?看来应该是要留作自用。

“程队和沈警官是负责刑事案件的,我的书包成了证物,就是说我的书包跟受害者或凶手有关。书包是渔民捞起来的,说明我的书包被人丢进了海里。如果那个人是要留作自用的,为什么会丢我的书包到海里呢?

“我更倾向于捡走我书包的,和丢掉我书包的,是两个人。行为有先后顺序,按照常理推断,受害者拿到我的书包想要留作自用。凶手可能嫌弃书包碍事,或者书包沾上了什么血迹之类的,于是干脆直接丢进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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