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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丰碑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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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杰着实吓了一跳,她竟然给狗做了一个坟墓!而且这个质量远比他用五虎断魂枪刨的坑强出百倍。一时间杜杰还真不知道如何称呼这个女子。

“女侠,既然它已经走了,就让它安心的去吧!请节哀!”若不是想让她救治罗旭,杜杰怎能假惺惺的说出这种违背良心的话。

“若不是二虎,我就被裴绩溪给杀死了!都是为了救你!”她说话的时候竟然垂首顿足一直望着石碑。

杜杰被这二虎狠咬了一口,恨不得亲手宰了它,谁料它死在了裴绩溪的手上,倒也是一条忠心耿耿的狗。看女老板的架势,若是杜杰杀了此狗,非得扒了杜杰的皮不可。杜杰心中莫名的有一种侥幸。“女侠莫生气,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在下已经替他报仇了,它要死在九泉之下也能安心了。我朋友的伤还请女侠给瞧一瞧!”

“你到底是谁?裴绩溪为何要杀你?”女子抬头一双黑色的眸子死死的盯住杜杰。

“我,我就是一个游历四方的方士,或许是我的名头太大,裴绩溪嫉妒我,所以要杀死我。”

杜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想告诉她实话又怕惹来事端,中午峡谷里杀死裴绩溪的人肯定还会有动作,必须事事小心。

“你撒谎!你若是普通的方士,你怎么不穿道袍!还有你那个朋友一口一个少爷的叫你?”女子每个字都说的真真切切,很是认真的样子。四个大汉对杜杰怒目而视。

“好吧,你不记得我穿着白色的道袍了吗?他叫我少爷,是因为我姓邵单名一个叶字,加上他说得又是汉中话,所以听起来一样!”杜杰把假话说得跟真的一样,他的眼神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诚恳。

“好吧,如果你敢骗我,就让你给二虎做个伴,以免它太寂寞”女子说完这几句话竟然还抹了抹眼泪。

杜杰方才想起,从长安驿馆离开时,云安死活要带她的宠物狗,说什么狗也怕寂寞。看来天底下所有的女人都一样,对狗的信赖程度远远超过了男人。

“小姐几次出手相救,还不知小姐芳名?”

“你没看见医馆招牌吗?三香医馆!”女子对杜杰已经没有了好脸色。“在谷底多次舍命救他,连二虎的命都搭在里头了,他却连我叫什么都不知道,真是可恨。”她心里早已经是怨声载道,眼神里透出幽怨的神采。

“噢。十三香嘛!我怎么给忘了!”杜杰打着哈哈,转身往罗旭屋里走。

“懒得理你!看看你浑身脏兮兮的还光着个膀子,屁股都露在外面了!”十三香在杜杰背后说道,跟着杜杰进了罗旭的房间。

十三香看了看罗旭身上的绷带,“这就是你缠的绷带?就怕刀没砍死他,到让你给勒死了!”

说完转身对着门口喊了一声,“啊春!把我的药箱拿来!”杜杰很好奇,这屋里什么时候有丫鬟了!盯着门口看,一会儿,屋里走进来了一个彪形大汉,虎背熊腰,就是四个大汉中最高最壮的那个。

“他,他叫阿春?其他三个该不会叫,阿夏,阿秋,阿东吧!”杜杰很诧异的对着十三香。

“你倒是不笨嘛!”女孩微微笑了笑,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倒也不是那么的可恶。

杜杰再看了看这个叫阿春的男人,他那结实的肌肉强壮的臂膀,着实让他羡慕。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男子啊!”阿春对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很反感。

杜杰咽了咽口水,这才回过神来。此时,十三香已经将罗旭从新包扎了伤口,又拿出了银针在蜡烛上掠过以后,针刺罗旭的曲池,百会两大穴道。最后又替罗旭诊了脉,脉搏强健稳定伤情并无大碍。

杜杰从未见过女大夫替人治病,他看她看的入神。她诊治罗旭的每一个动作,在杜杰眼里都放慢了十倍。她替罗旭包扎的样子,她手拿银针的样子,杜杰仿佛见过了很多次,但是百看不厌。

忽然杜杰的肚子发出了抗议声,这让故作潇洒的杜杰好是尴尬。

“皮皮,蛋蛋,饭做好了没有?”十三香收拾好药箱走到了门口,回头又看了一眼杜杰,“去找啊夏,拿件衣服穿吧!”

杜杰这才记起来,自己的包裹在客栈放着呢。

屋里的风铃随风摇曳,缓缓流淌的爱是那么的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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