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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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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千欢面前的桃乐丝像一个能够一肩抗起困难,成为她的依靠。

在梅的面前,她像是个小辈,撒娇卖萌顺手捏来。

而在杰森面前,大概就真的是桃乐丝的恶趣味了,只要看到杰森那个样子,她就忍不住想要看看他有不同的表情。

当然,杰森自己凑上来,也是桃乐丝会这么做的原因之一。她有时候会给自己找一些乐趣,撒娇卖萌什么都算,虽然这个找乐趣有些奇葩。

“……”杰森看着身边的桃乐丝,已经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蝙蝠侠是哥谭市标志这件事根本就不用打听好吗?只要来到哥谭,不知道也会知道好吗?

“总觉得,杰森你话不应该这么少,和你外表一点都不一样。”桃乐丝收敛了笑容,眼神温润的看着杰森。

杰森·托德曾经是个街头少年,就算被布鲁斯·韦恩收养,改变了许多生活习惯,面上看起来有些凶的样子,也并没有改变多少。

其实说杰森话少,也仅仅是在桃乐丝的面前。

“都说了让你别那么相信人。”杰森一只手捂住眼睛,已经分不清到底是因为桃乐丝对他的评价,还是杰森自己的不好意思。

“我没有啊。”桃乐丝依旧笑着,笑意深达眼底。她的笑容总是这样,带着满满的真诚,让人生不出一点别的想法。

看着桃乐丝的笑容,杰森叹了一口气,“你是真不知道,你这样在哥谭市有多危险,哥谭的变态可从来都不少。”

“我知道啊,但是不是有杰森你吗?”刨去第一次见面,就算没有世界意识的提醒,桃乐丝也知道杰森并不简单。

但是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掺杂更多的,别的东西,不是吗?

“你这么说话,我会误会的。”桃乐丝的样子性格确实都有点戳中杰森的理想型,不然他也不会自己撞上来。

“嗯……误会就不好了。”桃乐丝沉吟一下,然后笑吟吟的看着杰森。“小哥哥,要恋爱吗?”

虽然桃乐丝不知道谈恋爱是什么一种感觉,但是至少现在,他们两个的样子,应该像是谈恋爱吧?

杰森再次叹了一口气,“这句话应该是我来说才对。”

他牵住桃乐丝的手,眼中带着无奈。

并不是没有谈过恋爱,然而杰森·托德似乎从来没有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主动过。

虽然这只是和桃乐丝认识的第三天,说是谈恋爱,在桃乐丝说出来以后,更像是一个玩笑。不过杰森确实是有心动,他对面前这个姑娘,也有超乎寻常的耐心。

“桃乐丝,我喜欢你。”

少年的心情,总是纯洁的不得了。喜欢这两个字,都带着一种郑重其事的感觉。

“杰森,我有没有说过?”桃乐丝睁大了眼睛,微微抬头,眼睛亮闪闪的看着他。

“什么?”杰森有些不解。

“你认真的样子真的真的,超级超级帅的,杰森小哥哥!”杰森说过让桃乐丝别让她叫他小哥哥,桃乐丝一直都记者,然而有时候她也会喜欢拿出来调侃杰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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