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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她们不去骂始乱终弃的狗男人,却怪寒秋雨没本事,留不住男人。
还有人带着恶意的说,“这个寒秋雨啊,啧啧,名字就透着一股子的阴气。阴气重的女人啊,克夫。”
寒秋雨:……喵喵喵?看名字就知道克夫?你一个大字不识的市井泼妇,竟比前清的秀才还要有学问?
寒秋雨虽然因为这些流言而狠狠吐槽,却也没有太在意。
名声嘛,说它重要它就重要,而一旦不看重了,它也就那么一回事儿。
寒秋雨根本没想继续待在这么一个偏僻、闭塞的小县城。
去省城,或者去魔都或是京城,大城市的思想才更开放。
而她想要做个文抄公,也才有足够的舞台。
寒秋雨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虽然被舍弃、却依然对夫君忠贞不二的痴心女子形象,在“房产中介”的同情中,顺利卖掉了嫁妆中的不动产。
“可惜,这些家具不能卖!”
望着满屋子的红木家具,寒秋雨心疼不已。
这些,也都是寒家的陪嫁啊。
可惜了,她只是去“寻夫”,而不是彻底跟李家撇清关系,所以不能做得太过分。
将行李收拾好,寒秋雨模仿着原主的笔迹写了一封信。
这封信是留给李继业的。
在信中,寒秋雨“深情”的表示,夫君下落不明,她担心不已。
她隐约听闻夫君在京城的大学教书,便想去京城找他。
因为消息不是很准确,她就没想告诉公爹。
她先去找找看,若是找到了,就会给家里写信。
若是找不到,她再想办法托人去打听,她再继续寻找。
“呵呵,肯定是‘找不到’啊。”
原剧情中,李耀祖那个渣男,可是去了魔都,还在魔都的报纸上刊登了一则离婚公告……
唯一的遗憾,约莫就是原主那双畸形的小脚。
“哼,那些吹捧三寸金莲的狗男人,一定是没有见过小脚真实的模样。”
拆掉厚厚的裹脚布,看到那双已经严重变形的脚,寒秋雨忍不住痛骂着。
这种小脚,如果裹着雪白的裹脚布,再套上特制的绣鞋,确实看着精致、小巧。
走起路来,身形摇摇摆摆,娉娉婷婷,也非常有韵味。
但,一旦拆掉裹脚布,露出双脚最真实的模样,就是最变态的人,也说不出这玩意儿“美”。
“还好原主的年龄不算太大,今年也才十六岁。”
六岁裹脚,过了十年,脚上最小的脚拇指已经被掰断,想一块肉般软踏踏的贴在脚底。
脚弓也变了形,脚尖跟脚后跟快要贴合在了一起。
不过,脚弓变形的程度还不算太严重。
寒秋雨丢掉了裹脚布,换上了宽松的布鞋。
每晚她都会用热水泡脚,然后用力的按摩,给双脚做复建。
功效甚微,且这种伤害,几乎是不可逆的。
寒秋雨却没有放弃,就算不能恢复,也不要再恶化下去。
至少,她想要正常的走路,而不是当个走不快的残疾人。
这几天的功夫,寒秋雨已经适应了放开裹脚布后,双脚走路的感觉。
她也清点完了自己的嫁妆:铺面一间,良田一百亩,还有金银首饰若干,以及压箱底的银元一百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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