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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这样……不应该这样……
明明一切都好好的,所有事情都在完美无缺地进行着……
他只是个驻守在一个临海小镇上的军卫队长。他运气不太好,这个小镇很穷,居民能好好穿上一身没破洞的衣服就算不容易了,他这个卫队长也没什么油水可捞。
镇上的居民懂得饲养一种廉价食用贝类的技术。这种贝类肉质太紧,腥味偏重,一大麻袋也卖不了一个银币。倒是这种贝类有极小的概率能产出一种类似琥珀的淡黄色晶体,在当地被镇民们简单粗暴地称为“贝晶”。
贝晶恐怕是这个小镇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了。
——他当然要牢牢攅在手里。
现在正是收获的季节。他例行带着一队手下去镇民家里挨个儿搜刮,威逼利诱他们交出私藏的贝晶。谁也没想到,这些又穷又蠢的家伙们会那么好运,竟然在新开采的养贝场中挖到了一具明显是魔法时代造物的骨架!
劳伦斯一眼就认出了那是龙骨。
这可不是那些蠢家伙的运气,这是他的运气,劳伦斯这样想。
一定是创|世神看到了他这些年是多么的努力,多么的费心钻营,才给了他这份无上的嘉奖!
他知道,他的人生就要彻底改变了!
果然,发上去的消息不到半天就有了回音。上面的大人物表示,这趟运送任务全权由他这个发现人负责,并且明示暗示了不少谁都会心动的奖赏。
劳伦斯自然开开心心地接下了这个活儿。
能让他负责运送,也是他的运气。这样一来,这副龙骨能够带来的一切利益,大头都得落在他头上。为此他还又谨慎又惶恐地打量了半天,最后得知陆上的军队几乎全扎在西北,海船则留了一小部分压着越来越不安分的海盗们,剩下的都在封锁海域,寻找那个似乎凭空蒸发了的公爵号。
当然,发生的也不全是好事儿。这副明显经过精炼的龙骨不知道是什么问题,离开海水半天就开始明显发灰、暗淡,甚至还出现了细小的裂痕。这可把劳伦吓得不轻,他自己没有船只,也没有储存大量海水的器皿,又不乐意把这情况上报凸显自己的无能,于是他一咬牙,勒令全队就这么贴着海岸线走。
蜿蜒而冗长的海岸线当然不可能全有人住。才走了两天,就有几个软骨头的混蛋叫苦连天。没有柔软的床铺,也没有精心烹饪的热食,劳伦斯也不免有些烦躁。但他一想到将龙骨安全送达之后可能获得的,多到让人战栗的好处,他就觉得眼前这些糟心的条件都不算什么。
但部下的情绪还是要安抚的,他昨天就偶然听到,有个白眼狼正嘟嘟囔囔地跟人抱怨他劳伦斯独吞了大头的好处,只吝啬地留点儿碎碎给他们……
等他成为了爵爷,他当然要让这些蠢蛋知道他的厉害!但现在,为了这一路上少出点儿岔子,他决定大度地安抚安抚他们。
所以,在今天早些时候,当他们路过一个偏僻小村庄,当他的大半部下对着一对儿渔民家的姐妹花流口水时,他慷慨地从自己的私产中拿出了整整五个银币,在一片欢呼声中示意部下们把那两个姑娘带走。
你说什么?你说两个姑娘的哭叫,渔民的求饶怒吼咒骂,和村民的抗议?
不不不,这些卑微的弱者是没有发声的权利的。
况且,他可没有行使什么强权,他不是留下了五个银币吗?
他享受着部下们的恭维——无论真心假意,他马上就要成为爵爷了,优秀的人总是被妒忌的——照例带着小队到海边扎营,将那副脾气挑剔的龙骨全部浸润在海水当中。
他在旁边细致地监督着,直到每一块银灰色的骨质都确确实实藏在了海水下面,每一条牵引着龙骨的绳索都被确认足够结实后,他才满意地返回,在部下们的起哄声中钻进一顶靠着岩石搭建的帐篷。
帐篷里是被捆得严严实实的那对姐妹花。
无论这对惊惶而漂亮的战利品是谁先看上的,是谁出力得到手的,首先都必须让他来享用。瞧,这就是权势迷人的地方,而他很快就要品尝到更加——
“什么人!”
“出来!我,我警告你们,我们是——呃!”
“范森!”
“拿武器,快拿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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