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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酒肆所有的熟食都买来了。”
既然少爷买了来,二十九也就不矫情了,问道“谢少爷赏赐,这些我能做主吧?”说着眼睛瞄着那帮流着口水的穷兄弟。
他抄起一条熟羊腿,说道“这都是给你买的,自然是二十九叔做主。”
说完走到沟边,将羊腿塞到武松怀里。“能吃完吗?吃饱了,我们再打一场。”
一只羊腿足足三斤重,不过对于身材魁梧的武松而言,简直分分钟的事情。
“只要有肉,随便打!”武松也不讲究,糊了一身泥汤,不洗不搓,抱着羊腿就啃,开头两口还差点噎着。
杨志随手递过去皮囊,武松想也不想,拨开塞子,灌了一口。
一条火线顺着嗓子直入小腹,一团或被点着了。武松憋了半天,才脸红脖子粗的开口喊道“好酒!真痛快!”说完又灌了一大口,虽然呼哧呼哧喘气,却没有呛得咳嗽的尴尬。
杨志不仅啧啧称奇“没想到,你还真的挺能喝?十八碗酒赤手空拳打死大虫,是真的?”
“假的,当时钱不够只喝了六碗,幸亏带着盾牌和梢棍,不然九条命也没了,你看~”
说着他卷起左胳膊袖子,一条拇指粗的伤口几乎将胳膊环切,又翻开头发,又是一个大伤口。
“这几道是最厉害的,全身还有大小伤口几十处,若不是猎户救治及时,血早就流干了,哪里还能活命。打死了老虎,我好一阵子才缓过来,老虎真的吃人,我的脖子距离那畜生的牙齿只有寸许。”
一棍一盾就能打死老虎,还真是不一般的猛人,想来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传奇故。
至少杨志自忖在同等条件下做不到,应该是武松身材高大天生神力的原因,否则老虎为百兽之王,没这么容易嗝屁。
“为啥想当兵?”
“我没亲人,没田地,原本这里做生活也行,但吃不饱饭,当兵可以吃得饱。”
很朴实,就是为了吃饱饭,不过杨志知道武松的本事不在他之下,林冲应该会喜欢。那就替大哥收下,如果他运气足够好,跟着自己去青塘,说不定很快就能升官。
二十九那边已经排队给每个人发放食物,大肥肉,猪蹄、烧鸡、烧鸭,人人有份。
看着那边热闹,杨志拍了拍武松的肩膀,你不属于这里,等会跟我走,我带你去你应该去的地方。
杨志来到二十九身边,帮着发食物,问道“叔,你把家里的那一套都带来了?怎么还想着整日操练吗?”
二十九哈哈一笑,今天这顿饭,让他扬眉吐气,每个人都对他感恩戴德,大家都知道是杨家的少爷出的钱,但是情分是老二十九给的。
尤其以阿国为最典型,跟着二十九后面,想让他帮着说说情现在就跟着杨志当兵。
他的理由是,因为身材偏高,很多人都当他十六七岁了。十六七岁就是大人,不是小孩子,可以成家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