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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好聚好散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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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媳妇!”

”要娶就娶俩媳妇!”

“家里有几个大牲口。”

“能吃上白面。”

“要活得体面!”

不一会,乱乱纷纷地凑了几十条。

随着讨论,大家发现’活好’竟然是一个很难说明白的事。

有好就有坏,和谁比好坏?拿哪方面来比?

最后一致同意:只能和自己过去比,自己“感觉”好了,就是好了。

孙一却说:“‘感觉’这件事也很难说明白!大伙干脆反着说,如果活得不好怎么办?”

有人小声说:“要是活得不好,能逃荒就行。”

孙一没听清,“你说什么?大点声。”

那人小心翼翼地重复,“我是说,万一,万一啊,这儿也过不下去了,能不能去逃荒?”

孙一明白,在后世这叫“用脚投票的权利”。老百姓太老实了,他们只求能活下去,实在活不下去了只求能“逃跑”。

可是在大明朝,百姓们没有“逃跑”的权利:逃荒就是流贼。流贼影响官老爷声誉,流贼影响州城府县的治安,官府把想逃荒的饥民限制在家中活活饿死。

孙一大声宣布:“要让我说,在铁木营活得不好了,能逃跑!”

“大明官府为什么不让百姓逃跑?因为只有把百姓圈住了,他们才能往死里欺压百姓。我们铁木营和大明官府不一样,我是真心想让百姓活得好,所以我说,铁木营的百姓如果活得不好,有权利逃跑!”

“铁木营百姓不仅有权利往外逃跑,还有权利在铁木营内部逃跑。”

“比如,马三待手下不好,马三手下就有权逃到一条龙那里;这样,马三就必须待手下好一些,否则手下就会跑光;最后,所有的首领都会待对手下好一些。”

“还有,我不仅支持能逃跑,而且支持逃跑不要理由!”

“天灾百姓逃跑,说出来当官的不丢人,所以百姓还能说出口;出了人祸百姓想逃跑,百姓不敢说理由。索性百姓逃跑根本不要理由!”

孙一果断宣布:?“这件事我做主了!铁木营里每个人都有无理由逃跑的权利!如果有人不同意,可以退出!”

果然有人想退出。

马三缓缓站起来,“爷,我攒点家当不容易。我不赞成我的手下能逃跑,我想退出。”

闷蛋有些着急,“马三,爷刚才是拿你打比方。”

马三苦笑,“我当然知道是打比方。”

孙一镇静地回复,“好聚好散,绝不强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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