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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护倒了酒,饮了一口酒,正打算看一会儿太后要怎么刁难这位元状元爷来挽回颜面。
就见一女子踩踏着一丛香草徐徐而至,镂薄窄衫袖,穿珠帖领巾。眉将柳而争绿,面共桃而竞红。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竟是世间罕见的绝色姿容。崔护眼睛看的都忘了眨,如梦似幻只疑惑是否是九天仙子下凡。
痴痴傻傻,连手中的酒杯掉了都不知道。
穿花蛱蝶也不敌姿容绝艳,翩翾粉翅开,弃了百花,翩翩停落在那女子云鬓上的黑木檀梨花簪子上。
那女子行礼道,“参见太后。”她微微福了福身子行礼,腰上的羊脂玉佩晶莹透亮,玉佩下垂着红色的流苏,贴着她的腰身,纤细得如那扶风绿柳的婀娜。
太后也愣住,久久才回过神,“你是?”
姗姗来迟的主角元牧笙风头已完全被抢去,甚至比起那女子惊艳的出场,他的到来似乎已被抛到九霄去了。元牧笙介绍道,“太后,这位就是我娘。”
噗——崔护含在嘴巴里忘咽下的酒,他一直心心念念着有机会一定要尝一尝是个什么滋味,才衬得起一杯千金的价值的酒,就这么被他糟蹋的全喷了出来。
太后吃惊,横看竖看那女子都是豆蔻年华,反倒是元牧笙看着年长些,说是兄妹还有些信些,说是母子……“你娘……几岁?”
女子轻笑,连声音都婉转得叫人听了心猿意马,“回太后,民女今年十五。”
太后疑惑道,“这元状元今年十七,比你还长两岁,又如何做你儿子?”
女子大方得体微微笑道,“牧笙当初遭人遗弃,差点饿死街头,被民女发现,就将他带回了家中。此后供书教学,当他是亲儿一样悉心教养。他的名字还是民女取的。”
这太后得知皇帝要把平乐下嫁给元牧笙后,倒也找皇帝问过元牧笙的身世,元牧笙没有父亲是由母亲带大,这点她知道,可也只当是他命苦,父亲早死。皇帝又说只要人品和才学是一等一的好,也就好了,何况又是平乐自己钟意。
太后自己也觉得有道理,既然都是下嫁,嫁过去也不必受气,是嫁给父母健在的,还是嫁个无父无母的都一样。夫婿是百里挑一就得,结果也没有再仔细问,才闹出了今日的瞠目结舌。
太后又问,“你可否婚嫁?”
“尚未婚嫁。有道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老来从子。牧笙孝顺,会给民女养老送终,如今得皇上眷顾,又是将公主下嫁,我儿就要成家立业,想来很快,我也能做奶奶了。以后弄孙为乐,颐养天年,也算老天待我不薄。”
太后又是愣了,活了这么大岁数,有见过为了国泰民安,认大臣的女儿做公主嫁去番邦和亲的。皇上还未成就大业前,也有为了增强军力,认权贵做兄弟,以义兄义弟相称的。
却还未见过有黄花大闺女认养比她年纪还大的男孩做儿子的,她该说是不按常理的胡闹呢还是该说这姑娘的想法特别得与众不同。
还真是一百岁不死都有新鲜见闻。
太后摇头道,“你未婚嫁却是认元牧笙做孩儿,难道不觉得与世俗相背。怎能做这等有损名节的事。”
“我只是认了一个孩儿,又不是什么伤风败德的事。鸦有哺乳之义,羊有跪乳之恩。牧笙虽不是我亲生,却是我含辛茹苦的拉扯大的。有道是生娘不及养娘大,牧笙唤我一声娘,也无可厚非。左右邻里看了,都说我们是母慈子孝呢,牧笙,你说是不是?”
太后也无话了,认养义子确实不是什么有违礼法的事,在还未知道元牧笙养母是年方十五的黄花大闺女之前,她甚至想着要如何褒奖以此为妇德典范。
元牧笙笑里夹了些不自然,对上养母的端庄娴熟的笑,倒显得有些不自在,“牧笙若不是得娘亲相救,也不会有今时今日,曾在菩萨跟前立誓,有朝一日功成名就,定会好好报答娘亲的养育之恩,好好孝敬。”
“我这孩儿从小就笨嘴笨舌的,承蒙皇上不弃愿招为东床快婿,愿意与我这等蓬门荜户结为儿女亲家,民女也该代这笨儿子再谢太后皇上愿意成全。”
太后不晓得该怎么应答,随意找了个理由道,“哀家去换身衣裳,元……”都未成亲,该喊她夫人还是姑娘。
“民女叫元帝仪。”
太后听得她名字中带了一个帝字,虽是不晓得是哪一个字,但皇权至高无上,即便是同音不同字也是不许的。嘴张了张,最后却是出人意料什么也没说。
女子倾城一笑,看的崔护顿时腿软,好在是坐着,否则包准出丑摔个一嘴泥。
崔护摁着心跳加速的胸口,得了个结论,“这简直就是个妖姬。”崔护自认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情场老手都酥掉了骨头,只怕在场的能坐怀不乱的是没几个了。他看向凤靡初想得他认同,却是难得的见到凤靡初目不转睛的盯着一个女子。
凤靡初面上淡定自若,崔护自然是不知他内心是全然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