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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活观念的形成,和他的成长环境息息相关。
娱乐圈的风气从来都谈不上三贞九烈。
花容月貌的聚集地,最容易教人声色犬马、夜夜笙歌。
作为明光耀的儿子,自小把性与其他所有*一视同仁的小混蛋,从来都不会反思任何关于私生活的批评,他了无牵挂,我行我素。
即便是父亲和萧姐的怒气,也只能管住一时。
而谢云葵的出现,才是叫这个浪子开始回头的根本原因。
二十岁的明笙,正在不自觉试着接受一段感情,像发现新大陆般的意识到:原来心灵对于身体会有如此强大的约束力,竟能使他毫不勉强地为这段感情做出应有的放弃。
无论是放弃万般花丛过,还是放弃一时惹尘埃。
勾引个醉酒的女孩子简直太容易了。
——但这明笙从前都不屑于做的事,更不可能施展到饱经坎坷的云葵身上。
他借着拿冰淇淋的功夫终于平息下冲动,拿着哈根达斯匆匆而归,却看到酒量为零的小谢警官已经等得睡在了原处。
无奈之余,反倒松了口气。
如此休息了也好,否则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安抚想起旧伤痕的姑娘。
鲸鱼的项链一直被装在兜里,但明笙知道,也许现在并不是拿出它的好时机。
云葵有很多自己内心的问题没有解决,叫她接受一段男女关系,并没有想象中容易。
暖气再足,夜晚也偏凉,明笙经常在录音室过夜,所以很快就找到毛毯,轻轻地盖到她身上。
周身静谧无声,心也安宁。
如此年轻的小混蛋,头一次觉得自己是个好狗命的家伙,他在懵懵懂懂、始料未及的状态中竟然遇到愿意一直相处、更深去了解的存在,实在是比大家都幸运很多,要知道爱这件事,并非生活必需品,很多人,甚至一生匆匆,都没有见过它美丽的模样。
——
商场如战场,想要在日新月异的文化潮流中继续辉煌,并非件轻而易举的事。
暂时放过弟弟的明萧自然有属于自己的忙碌事业。
她愿意为明笙付出所有,但也不可能去照顾他一辈子,所以宁愿趁着恋爱这件意外,稍给他精神自由、令其借机成长。
这晚她正陪着老爸吃饭聊工作,忽然笑道:“那小子,好像喜欢上一个女孩儿。”
明笙中学时就和公司的女艺人牵扯不清,大概觉得男孩子很难吃亏,他十八岁后明光耀也懒得再管,闻言不感兴趣地说:“这很稀奇吗?”
“我说的,是恋爱。”明萧慢悠悠的吃着餐后水果:“似乎蛮认真,以至于这个月再没跟那些乱七八糟的异性见过面。”
“哦?是什么样的女孩?”明光耀对儿子的了解几乎全都源于女儿的转述,他不太懂得如何跟明笙相处。
大概芥蒂越深,距离越远。
“很平凡,很善良,很坚强,很内向。”萧姐挑眉:“跟明笙截然相反,是个警察。”
听起来有点意思。
可惜明光耀都觉得儿子永远三分钟热度,呵了声,并不做任何评论。
——
这!是!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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