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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王剑子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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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那脾气火爆到就像尾巴着了火的老公牛一样的王剑子,不也是丢了几句没有杀伤力的狠话,连剑都没有拨么?

换平常,早就手起、剑落、人抬走了。

王剑子是谁,那可是‘第一楼’剑道魁首何六指的剑侍,论修为可不比何六指差。

王途鸟,王剑子,离陆地剑仙,仅两线之隔啊!若日后再遇一剑子,再为剑侍,铁定是中州大陆凤毛麟角的陆地剑仙里的一员。

许小仙看着鹿大胆的作态,摇了摇头,对着鹿大胆冷声道:“还不滚出来?”

肉球儿连喊了两声‘好’,身体化作一团肉球,当真就从泥窟窿里滚了出来,一直滚到了五六丈之外,才站了起来。

角里兰月看得瞠目结舌。

肉球儿鹿大胆滚出来之后,拍了拍身上泥土,一路小跑着站到两人面前,身上肥肉颤颤巍巍,脸上笑意盎然,就像是一尊乐开了花的弥勒佛。

“这两天一直听少主人念叨,有几只喜鹊入了金桂园,兆头好,一定有贵人来访。

这不,终于把公子与这位漂亮姑娘给盼来了。

不知公子与小姐如何称呼?老奴好与少主人知会一声,准备晚宴替公子小姐接风洗尘。”

其实,白土城的盖世魔王鹿知命这几天一直右眼皮跳,时常在鹿大胆面前念叨:‘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老子右眼一直跳,这几天只怕要收敛一些才好。鹿球儿,这几天你去给我盯着林子一些,那些会唱歌的喜鹊回来了,给老子知会一声。’

许小仙看了看天色,晚秋的夜来得早了些,兴许不要半个时辰,日头便会西斜,夜也会如期而至。

“先前老奴狗眼不识吕洞宾,冲撞了公子,老奴这就给自己掌嘴,谢罪。还望公子大人不记小狗过,笑笑就算了,别真往心里去呀。”

鹿大胆看到许小仙没有回应,接连抽了自己几个大嘴巴子。

光听巴掌与脸皮短兵相接的激烈程度,可以肯定。

他鹿大胆,是使了劲的。

许小仙眉头微跳的摆了摆手,叹了口气。

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生的富贵也就罢了,可真落魄了,卑微了,就会连自己也打,还不带半点犹豫的那种。

“别抽了,再抽把你那笑脸都抽没了。

你进去告诉鹿知命,就说他昔日挚友,小仙哥来了。”

“好,老奴这就去。”

鹿大胆见好就收,化作一团肉球,瞬间消失在视线里。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夜。

近了。

许小仙看着角里兰月,柔声道:“这短剑有些门道,不是我这柄‘斗牛’能比的。你若喜欢,可试着让他认主。不过,也就盏茶功夫。如果不喜欢,那就算了,咱们吃过饭,便离开白土城。”

“记住,只有盏茶功夫。”

角里兰月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道:“盏茶功夫么?不难。”

许小仙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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