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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妖女迷行(上) (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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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她要循着欢闹的乐曲声,问问那些有钱的地主们,愿不愿意花钱买点香料。

为了保护自己而伪造出的苍老的声线,手上握着能换来大笔黄金的香料,当打她身上这些“贵重财物”的人们用畏惧压过了恐惧之后,在不知不觉间,最初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而走出森林的她,成为了众人口耳相传的“居住在森林之中的魔女”。

既不是那些与人类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异种”——从鸽子的口中,爱莎得知了如同他们这些与人类同样拥有智慧的物种为“异种”——

只是普通的人类女性。

但是在不知不觉间,却被冠上了“魔女”之名。

只要一想到中世纪横行的“猎杀女巫”活动,爱莎就觉得心情暴躁。

既然这个世界上有基督教,那么显然,如果历史按照上一世的那样前行,黑死病就在不久的将来了。

真是糟糕。

太糟糕了。

不想被绑在火刑架上活活烧死,所以爱莎就决定做些其他的准备。

她是一个普通凡人,就连人类中可能获得的异能也没有,也没有办法单纯的依凭肉|体锻炼获得强大的武力值,完全彻头彻尾的凡人。

但是她却以一名凡人之身获得了就连“异种”们都无法获得的强大力量。

若是梅林是巫师的话,那么他就是人类之中拥有魔力的异能者。

爱莎却没有任何先天性的才能。

她只是单纯的依凭自己的努力而获得了强大的力量。

其中的过程不足为人所道。仅仅能够用语言来形容的,就是她在穿越了无数绝境后,终于跨越了那扇不可跨越的禁忌大门,来到门背后那从未有前人踏上的未知道路。

——这条路从未有谁走过,甚至连它的存在本身都不为人所知,可当爱莎走到这条路之前,冥冥之中她就知道了有这么一条路的存在。

这个世界指引着她踏上了这条道路。

继“森林的魔女”之后,她很快就被称为了“魔法师”。

在最初,她看上去似乎和那些人类中的女巫和巫师使用着相似的力量,但是当时间过去,岁月流转,差异就逐步地体现出来。

“爱莎”这个名字,就算在异种当中也是极富盛名。

虽然有名的仅仅是她所能提供出的那些品质绝顶的香料罢了。

‘调味料果真是有钱人不能或缺的东西。’

清点着自己今日的收入时,她打从心底感叹这一事实。

任何时代,垄断行业都会被群起而攻之。

钱是永远挣不够的,小命更重要。

但是在这之前,得先张显武力值才能保护自己的地位。

所以她披着黑色细麻的斗篷,张开双手,来了场以一对多的战役。

她个人辉煌的胜利以满地的尸体为代价。

她立刻就厌倦了这种无畏的杀戮。

她不是和平主义者,可也不是什么以鲜血、杀戮和死亡为乐的疯子。

她对自己的定义是研究者。

既然面对那么光怪陆离的异种世界,那么她暂时跑去被困于基督教信仰统治的人类世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算没有她,也会有相当优秀的普通人类出手,拯救他们自己的世界。

她虽然是人类之身,可却更接近“怪物”这个词语的概念。

当她为了保护自己而选择打开那扇大门,走到门背后所展现的道路上时,她就没有办法继续作为一名普通人活着、长大、最后平静的老去了。

在这一世她从未受到来自家人的关爱,即便去教堂礼拜,也无法获得神明的关怀,教堂的神父是个只知道喝酒和酩酊大醉的家伙,不止一次听到他说:“到这种贫穷的地方来,我的人生已经完了。”

爱莎她也不是第一次在在心中给这句话中的人生做出注解,说是人生,倒不如说是“前途”更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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