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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道:“不,跑!”
然后,王欢抓着林冰的小手,立刻就要跑离这个地方。
王欢是很现实的,绝对不会冲上去英雄救美之类,等确保安全之后,再打电话报警救人。
这里是巴黎,治安不太好的,而且他也不是什么圣母。
而此时,那个要被一群人拉上车的女人发现了王欢,她立刻高呼道:“救我,救我……”
竟然是华人女子,而且还很美。
王欢一把将林冰推开道:“你赶紧跑,去找警察,并且打电话给大使馆。”
林冰道:“你一个人行吗?”
王欢道:“奶奶的,不行也要行啊,这是我们同胞,不能见死不救。”
林冰二话不说,直接踢掉了高跟鞋,撕掉了裙摆,听从王欢的话,直接跑了。
这才是聪明的女人,她留在这里,只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因为她太漂亮了。
王欢救一个女人都勉强,更何况救两个?
她赶紧跑远,直接冲到酒店去找保安并报警,并且打电话给大使馆,这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不过林冰跑出去几十米后,又飞快地跑了回来,往王欢手里递了一个瓶子,然后又飞快跑远了。
那个要被抓走的华人女子,如同救命稻草一般,朝着王欢大声道:“大哥,救救我,救救我,我也是中国人。”
王欢发现,这个女人很漂亮,甚至是狐狸精面孔。
而且浑身都是名牌,尽管此时有点狼狈,但光掉在地上那只鳄鱼皮爱马仕铂金包,就值几十万,而且还是VIP才能买到。
王欢救人的办法很简单,直接冲上去抓住这女人的手,立刻跑路。
好汉不吃眼前亏,眼前可是足足有四个壮汉,两个黑人,两个白人。
王欢不觉得自己有那么牛逼,一个打得过四个。
他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跑得快。
“嗖!”
王欢直接冲入人群之中,抓住那个漂亮女人的手。
“嗖!”
然后,拼命狂奔跑路。
但是片刻之后,王欢被追上了,他们竟然也跑得这么快?
“王欢,真是上帝保佑啊,我还想着打死你,结果晚上你就出现在我眼前了,还是一个无人看到的角落,你可以祈祷了,并且迎接你的第三次骨折了。”
王欢一愕,这才发现眼前这四个混蛋,竟然有三个是熟人。
四个壮汉,直接将他包围了。
(这虽然是关键剧情,但一章就会结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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