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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唐人的,就是好的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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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老羊皮缩缩身子,即便是六月天里,只要没有太阳,他依旧会感到寒冷。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隋人与唐人一脉相承,就像同一棵树上长的两只果子,他们迟早会有一天忘记彼此的仇恨,融为一体。”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放心吧,会抹平的。”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玄奘就出生在糜烂的大隋,尽管糜烂,那也是一个辉煌而灿烂的王朝,也是佛法大兴的时候。

你为什么会如此抵触大隋呢?

我听说那个时候有绝世的勐将,超卓的儒者,欣赏不完的歌舞,有四时不谢的琼花。”

听了老羊皮对大隋的歌颂后,云初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心神,这个时候,万万不敢流露出看白痴的眼神。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隋炀帝是一位浪漫的君主,也是一位威严的君王,他一声令下就能让反对者头颅落地,他喜欢建造一艘又一艘的艨艟巨舰去讨伐不臣。

还喜欢让好多,好多妇人光着上身拉着他的龙舟在运河上滑行,也喜欢在扬州栽种数不清的琼花,还喜欢在中华大地上开凿一条专门拱他欣赏琼花的大运河。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这其实就是胡人英雄们最高的理想,至于这些事情背后的背景,他们是不考虑的,或者说,他们不屑理会。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老羊皮盯着云初看了一会,丢出来一小袋金砂给他,摆摆手道:“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就去做吧。”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就在这个时候,大地尽头突然出现了一条黑黑的细线,想起自己两人目前如同探子一般的表现,云初就往老羊皮身边靠一靠道:“我们要对付唐军吗?”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黑线越来越粗,紧接着大地就震动起,军寨上也响起了苍凉的号角声。

老羊皮二话不说就转身向龟兹城走去。

等两人跑回龟兹城,隔着空空如也的城门洞子看去,那条细细的黑线已经变成了一股黑色的波涛。

“回纥人总说自己在马背上可以盘旋如飞,轻捷如鹘,在唐人这样的骑兵冲击之下连一战之力都没有,区区百人就能撵着上万回纥骑兵漫山遍野的乱跑,不得不说,唐人的战力真的是非常的强悍。”

老羊皮的话在云初耳边响起,云初的注意力却全在这些骑兵身上,导致老羊皮赞美唐军的话如同画外音。

潮水一般的骑兵队伍从远处漫卷过来,距离军寨一箭之地以后,这支足足有三千骑的骑兵就迅速化作几十个小队,等军寨上的鼓声响起之后,一支支小队骑兵就鱼贯而入,顿饭的功夫,戈壁上就再一次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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