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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别墅里待了两天,第一天订餐,第二天自己做饭。
我没想到苏凛会做饭,不过他会做的饭只有一种,蛋炒饭。
但是他炒的蛋炒饭特别好吃。
他说小时候周末一个人过,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就自己炒。
他喜欢买各种各样的蛋,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把冰箱里全部堆满,然后有时候放在那儿,好几个月都不吃,直到放坏。
我说他这是一种怪癖,是心理有病。
他就追着我打,从一楼追到三楼,再把我摁在地上,疯狂吻我,然后又从三楼把我背到一楼,把我扔在沙发上,强迫我陪着他看球赛。
他爱看的频道只有两个,一个是财经,一个是体育。
或许他们这种氛围里长大的孩子,普遍都爱关注财经吧。他可以对财经的主持人如数家珍,对国内外发生的各种事儿评头论足,而我看着电视一脸懵逼。
我意识到了人与人的差距。
如果说圈子是一个染缸,那么像我这种人,应该是泡菜缸里浸泡大的;而苏凛,是鲍鱼汁里浸泡大的。
我们从起点开始就不一样,这些事情对他们来说轻而易举生来便知,对我来说,却需要花费几年甚至十几年去探索。
我开始意识到,富二代远没有那么狭隘,不学无术的毕竟少,大部分都是像苏凛和秦之奋这样,玩着的过程里也在学,玩着玩着玩腻了,便直接投入商海之中。
苏凛从未说过,但是我也明白,他给我的时间就只有三年而已。
三年后,他会变成另一个秦之奋。而那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或许不再是我。
越来越意识到这种巨大的鸿沟,我便越来越悲观。我越来越悲观,苏凛却对我越来越好,好得让我自己都觉得鸿运当头,怎么就遇到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二代。
在别墅里两天,他对我特别特别的好,他给我做早餐,他喂我吃药,他把我洗澡,他把我抱来抱去,背来背去,吻来吻去,他所做的一切都会让我情不自禁爱上他。
我迷恋得越深越害怕,越害怕却越渴望。苏凛的好,对我来说,既是砒霜,又是蜜糖。
我一边中着毒,一边吃着糖,就这样一点点沦陷。
周末下午,苏凛带着我出了门,他开着车东转西转,然后把我带到了路桥区的方林汽车城。
“来这里干嘛?”我问他。
他黑着脸,也不说话。
我觉得自己没惹他,不知道他为什么黑着脸,还酷酷地戴着墨镜,搞得我看不到他的表情,更觉得他高深莫测。
这边都是卖车的,有卖二手车的,也有卖新车的4S店。
他开着车带着我一路往里走,然后以拐弯,开进了宝马4S店。
我有点方,弱弱问他:“你还要买车啊?”
他也不鸟我,停了车,就拉着我往展厅里去。
有个销售迎了过来,一顿殷勤,原来是苏凛早就打过招呼,所以人家已经在那儿候着了。
苏凛对那个人特别冷,就像第一次见到我一样,话很少,几乎不怎么说。
他先问了问宝马3系的情况,然后又问了问展厅里的MINI,之后再问我:“这两个类型,你喜欢哪一个?”
我更方了,我说:“你买那么多车干嘛?我不懂啊,你问我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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